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友好合作关系条约
引用本文:李鹏,彭·扎斯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友好合作关系条约[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4(22).
作者姓名:李鹏  彭·扎斯莱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友好合作关系条约》的决定(1994年8月31日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4年4月29日在乌兰巴托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友好合作关系条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