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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诉的利益与权利生成初探
作者姓名:杜鹃  黄海峰
作者单位:[1]南京大学法学院 [2]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00022
摘    要:诉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民事诉讼申诉的利益更明显。作为人的活动,同其他活动一样.总是为得到某种利益而行动。但是,是否有必要或者如何区分诉的利益和实体权利利益(民法界称之为“法益”),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实际上它还关系到民法上起诉权和胜诉权以及是否应当有“有告必理”的法律原则的问题。西方很多国家的民法或民诉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以免法官任意以法无明文规定不予受理来拒绝民众的诉求,和避免公民动辄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滥诉行为。本文从正面论证了这些法律原则在我国现实中的重大价值。

关 键 词:诉的利益  权利生成  司法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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