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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表履行职务中的几个关系
摘 要:
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承担义务,正如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权利和义务又是统一的,公民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关 键 词:
权利与义务
职务
社会主义制度
法定权利
平等
共和国
马克思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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