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权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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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洪江.论债权质权[J].时代法学,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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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洪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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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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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权质权是指以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拥有的合法债权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①它的实质乃是债权担保债权。债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在市场交易中起着融通和充分利用资本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市场经济所追求的“物尽其值,货尽其流”的价值趋向。因此,它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成为权利质权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由于债权质权涉及到了多方主体的利益,因此,在实践运行上较动产质权来说复杂得多。故西方各国立法无不对此加以详细规定,以期保障交易之安全。但遗憾的是,对这样一种重要的担保制度,我国立法只是笼统地把它置于《担保活佛75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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