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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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玉功,刘道远.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略论[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4):7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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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玉功 刘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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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138 [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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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是自然人或组织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方式之一。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可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促进法治发展。它是我国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要建立监督权力行使的权利运作之机制,明确公益诉讼提起主体和条件及受案范围,提高公民的公益诉讼意识,建立我国的公益诉讼团体组织,并改善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等。这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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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诉讼 必要性 建构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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