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协助转移赃物该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高学新
作者单位: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8年1月15日夜,村民牛某喝酒后回家路过邻村,见一村民家中无人,随起盗意,将其家一台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的彩电用自行车运离该村民住处,途中牛某打手机叫其弟牛某某共同搬运,牛某某在明知彩电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仍与牛某将彩电运至牛某家中。

关 键 词:赃物  协助  村民  自行车  彩电  人民币  明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