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庇广厦千万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发言选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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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随笔.为庇广厦千万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发言选登[J].辽宁人大,2009(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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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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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四、五次会议3次审议,于2008年儿月28日顺利表决通过,白2009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规范我省物业管理活动,进一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法规依据,也为我省物业管理法制化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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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条例 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 审议 选登 和谐社区建设 管理法制化 管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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