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风险社会下刑法目的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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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庆航,顾晓倩.试论风险社会下刑法目的观[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22(2):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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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庆航 顾晓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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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警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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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工业化而来的现代化,促进了社会的加速转型,同时在风险社会下也涌现出各种类型的法定犯。由于风险兼具实在性与建构性,风险感知与实在的风险之间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探究风险刑法与刑法目的之间的关系,既具有时代的必然性,也契合了刑法知识转型的背景。二元刑法目的观,不是传统刑法理论下的维护规范目的与法益保护目的的简单合并,而是在顺应当前风险社会现实需要的前提下,基于风险刑法理论而得出的具有规范化机能的刑法目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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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险社会 法益保护 维护规范 二元刑法目的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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