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块链司法应用兼技术异化 |
| |
引用本文: | 焦占营,桑宇.论区块链司法应用兼技术异化[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22(3):53-56. |
| |
作者姓名: | 焦占营 桑宇 |
| |
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 |
基金项目: |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BFX008)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区块链因其信任机制而契合于司法活动,其可考、公平、不可篡改的特性,减低了信任风险,在司法全过程均可作为诉讼智慧化建设的保障,建议在现有区块链司法平台上补充建设全国司法终端应用,实现诉讼活动智能化的国家背书。但区块链的固有机能兼有两面性,其在推进传统业务信息化的同时,难免产生风险。且技术的背后是人,故其信任机制仍存在异化可能,应防范其技术变异与非法应用的可能。
|
关 键 词: | 区块链 技术异化 司法应用 终端应用 国家背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