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程与结果孰轻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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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伟,李全息.公证过程与结果孰轻孰重[J].中国公证,2013(8):2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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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伟 李全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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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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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审判对纠纷的裁定具有最终裁决的性质.在这种对抗性的司法活动中,不仅最终司法判决的公平、公正非常重要,而且司法判决的形成过程本身的公平、公正也具有重要的相对独立价值.司法裁决的过程和结果本身在对抗性的语境中都具有重要而独立的价值,这是法学界对司法裁判活动的普遍认识.但是,公证作为一种非对抗性的证明活动,其形成结果的过程是否与公证结果具有同等价值,或者就当前中国公证而言有无必要特别突显公证过程的价值?本文拟就公证的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性做价值分析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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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 独立价值 非对抗性 司法判决 司法裁决 司法审判 司法活动 司法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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