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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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月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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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法学系!邮编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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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不承认商品经济的存在,因此过去的40年中一直有“国家财产”或“全民所有制财产”之称。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有资产”这一概念逐步被确定下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经济建设,我国已积累了数以万亿元的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也是国家的命根子。为了遏制蚕食、豪吞、侵占国有资产的犯罪,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致流失,我国新刑法明确将严重侵犯国有资产的一系列行为规定为犯罪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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