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乐海蚌资源保护的刚性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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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清贤.构建长乐海蚌资源保护的刚性制度保障[J].人民政坛,2014(4):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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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清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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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位于福建东南沿海、闽江口南岸的福州长乐市有一种著名的特产———海蚌。长乐海蚌因具备肉质脆嫩、品味独特、营养丰富等特点,曾被列为宫廷贡品,还曾上过国宴餐桌,并于2010年获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为了保护珍贵的海蚌资源,1992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省政府专门设立了总面积为20935公顷的海蚌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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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源保护 长乐市 刚性制度 蚌 保障 地理标志产品 省人大常委会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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