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未经检验的猪肉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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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玉文,付建国.非法收购未经检验的猪肉构成犯罪[J].人民政坛,2014(5):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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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玉文 付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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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50多岁的曾某系漳州芗城区农民,自2011年开始在芗城区浦南镇的一家私自屠宰点专门收购生猪猪头,而后贩运到芗城区古塘村等地贩卖,至2013年6月,曾某共收购了2000多个生猪猪头,总价共计9万元。后来,曾某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2013年7月19日被逮捕。被羁押后的曾某不解地问经办人,自己又没贩卖病死猪,怎么也是违法犯罪。2014年4月17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曾某违反国家规定,销售私自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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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收购 违法犯罪 猪肉 检验 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罪 芗城区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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