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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未经检验的猪肉构成犯罪
引用本文:周玉文,付建国.非法收购未经检验的猪肉构成犯罪[J].人民政坛,2014(5):48-48.
作者姓名:周玉文  付建国
摘    要:<正>【案情】50多岁的曾某系漳州芗城区农民,自2011年开始在芗城区浦南镇的一家私自屠宰点专门收购生猪猪头,而后贩运到芗城区古塘村等地贩卖,至2013年6月,曾某共收购了2000多个生猪猪头,总价共计9万元。后来,曾某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2013年7月19日被逮捕。被羁押后的曾某不解地问经办人,自己又没贩卖病死猪,怎么也是违法犯罪。2014年4月17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曾某违反国家规定,销售私自屠

关 键 词:非法收购  违法犯罪  猪肉  检验  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罪  芗城区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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