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运用“三要三有”走上“和谐路”
作者单位: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长甸司法所
摘    要:司法行政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相连,千方百计地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这是每个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愿望,只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才能够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戴。

关 键 词:司法行政工作  和谐  尊重群众  人民调解员  行政工作者  社会稳定  基层工作  社会矛盾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