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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做“未婚妈妈”
作者姓名:陈旻
摘    要:2002年11月1日,吉林省率先用法律形式保障了“不婚妈妈”实现的可能性: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条例一出,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并激起了轰轰烈烈的讨论。何晓萌就是这场讨论背后勇敢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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