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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摘    要: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鲤城区浮桥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泉政文[2008]427号)、《关于修改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泉政文[2008]3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鲤城区、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鲤城区7.396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7.1911公顷)、丰泽区7.0634公顷土地(其中耕地2.5542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鲤城区浮桥街道、丰泽区大华和城东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涉及工业、经营性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关 键 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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