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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沉重的历史使命,谋求和谐发展的崭新未来——对中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引用本文:韩德云.背负沉重的历史使命,谋求和谐发展的崭新未来——对中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律师,2007(10):57-59.
作者姓名:韩德云
作者单位: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摘    要:2005年8月,我列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顾秀莲副委员长作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我首次听到全国有206个县没有律师事务所.甚感惊异。惊异的理由有二:其一,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到1995年《律师法》出台,全国几乎所有县都已设立有法律顾问处,反而在《律师法》实施之后10年内,有如此多的县没有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事务所为机构展开执业.是律师法的基本规定,没有律师事务所意味着没有律师,想来让人有点不可思议。其二,细查这些没有律师的县所在区域,没有一个在东部,全部位于中西部.在中西部1839个行政区划县中大约占11%,这个比例不可谓不高。有一种说法归结为这些地方人才匮乏,没人能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确实是一道行业准入门槛,但是不产稻子的地方难道就没米饭吃?显然这不是理由。这让我开始重新审视中西部律师和律师行业的生存问题,试图探询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1995年颁布的《律师法》确立新律师制度,催生了以社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这个新兴的行业。伴随这个行业

关 键 词:律师业  和谐发展  中西部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  历史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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