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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摘    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以集体林为主的省份,80%以上的山林属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大力造林、普遍护林,集体林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集体林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权责利不统一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调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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