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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维护宪法实施的不同职责
作者姓名:肖蔚云  蒋朝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 教授(肖蔚云),北京大学法律系 法学博士(蒋朝阳)
摘    要:宪法序言最后一段提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是说一切组织和公民都有维护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但是,就不同的主体而言,对一切组织和公民,或者对不同的组织来讲,维护宪法实施的职责是不同的。即使仅从人大来看,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维护宪法实施的职责也是不一样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则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宪法实施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是宪法的规定。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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