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共同致“腐”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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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成刚.村官共同致“腐”记[J].共产党员(沈阳),2004(12):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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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成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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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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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冬季,60岁的李玉金在看守所里等待着法院开庭的通知。 李玉金在辽宁省辽中县肖寨门镇三西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长达27年。在任职后期,他和其他村干部恣意挥霍村集体财产,采取多种手段损公肥私。其腐败的方式和手段包含了当前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诸多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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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看守所 法院 村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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