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新修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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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元健,夏慧敏.《行政诉讼法》新修评议[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5(2):6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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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元健 夏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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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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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法本次修改,主要针对实践中的"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设立、修补。应该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和意义价值,同时我们也应做好新法的衔接工作。但"追认式"修改无法根治大量实践问题,下次修改应重点完善:扩大被告资格、抽象行政行为可诉、受案范围的界定模式、非法干预司法、司法改革的成果确立、跨行政区划中级法院、公益诉讼、行政法院、非诉执行的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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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法修改 行政行为 司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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