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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还是特权
引用本文:阮直.肖像权还是特权[J].当代广西,2014(15).
作者姓名:阮直
摘    要:正7月18日,新华社记者与鹤岗市政府官员前往一家被举报的煤矿核查矿难,途遇路障。记者拍照留证时,同行的鹤岗市一名副市长强令记者删除自己的照片,并冒出"我有自己的肖像权,你有什么资格随便拍我"的惊人之语。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此时副市长作为公众人

关 键 词:惊人之语  民法通则  公务活动  媒体监督  采访权  法制社会  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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