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对婚姻家庭动荡的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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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秀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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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起,西方社会离婚率直线上升,并被作为人性自由得到推崇和鼓励,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在西方社会受到了严峻的挑战。196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律”,取代“有过错离婚法”。即不要求提出对方有过错证据,不要求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就构成了离婚的理由。继加州之后美国各州相继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律”。人们认为,无过错离婚制度解决问题速度快既简便,费用又少,而且,离婚夫妻双方反目为仇的情况减少了。在一些州离婚不必找律师,90%的离婚案是在没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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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 家庭 西方国家 离婚 妇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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