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判6·24银行劫案 主犯李旭被判死刑 |
| |
引用本文: | 姚文生
,阮津.天津公判6·24银行劫案 主犯李旭被判死刑[J].检察风云,2001(8). |
| |
作者姓名: | 姚文生 阮津 |
| |
摘 要: | 7月19日,天津召开严打公判大会,由第一中级法院对6.24特大银行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旭(19岁)被判处死刑,王嵩等4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4年以下有期徒刑,另3名未成年被告人将在庭下宣判。 2001年6月24日,李旭等犯携带作案工具窜至该市河北区,蒙面闯入正义道储蓄所,抢得人民币29.2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