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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判6·24银行劫案 主犯李旭被判死刑
引用本文:姚文生 ,阮津.天津公判6·24银行劫案 主犯李旭被判死刑[J].检察风云,2001(8).
作者姓名:姚文生  阮津
摘    要:7月19日,天津召开严打公判大会,由第一中级法院对6.24特大银行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旭(19岁)被判处死刑,王嵩等4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4年以下有期徒刑,另3名未成年被告人将在庭下宣判。 2001年6月24日,李旭等犯携带作案工具窜至该市河北区,蒙面闯入正义道储蓄所,抢得人民币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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