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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判例制度在我国的创设
引用本文:施小镭.论判例制度在我国的创设[J].法律适用,2001(7).
作者姓名:施小镭
作者单位: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
摘    要:一、我国引入判例制度的必要性 (一)引入判例制度是完善、发展成文法的客观需要 我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法院审判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成文法条和司法解释。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虽日益完善,但由于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因素的制约,各类成文法的制订带有明显的缺陷和滞后性,不少部门法律随着审判实践的深人和发展,越来越多地暴露出其先天不足或后天失调的一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就需要对成文法进行补充和完善。而判例制度的引人,不仅可以恰到好处地起到一个“补缺”作用,而且其积累的过程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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