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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 --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引用本文:徐黎娟,孙青平. 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 --民事诉讼审前程序[J].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1, 0(4): 42-46
作者姓名:徐黎娟  孙青平
作者单位:徐黎娟(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检察院,河南,许昌,461100);孙青平(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部分,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应成为民事审判方式的重点.我国现存审前准备程序在程序设置、价值取向上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经验,美法两国都将民事诉讼的重点放在审前程序上,因此我国的民事审前程序应当在体现程序的公正性、正当性和效率方面做出新的突破.

关 键 词:审前程序  公正  正当  效率  证据开示
文章编号:1009-7759(2001)04-0042-05
修稿时间:2001-09-14

On the Core of Reforms in Civil Trial Method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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