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心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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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泰和.重视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心理建设[J].求实,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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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泰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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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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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基本工作,除了形式上要继续致力于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而外,还应有计划地从事一项民主的政治心理建设,也就是将构成社会主义民主基本精神的一系列民主观念,普及于民并内化为人民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样才能抵制各种干扰,才有可能实现高度民主的目标.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本文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几个重要观念以及如何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发点议论,以期引起重视.一、社会主义民主是更高型态的民主民主即是人民当家作主,或曰大多数人的统治.这是政治学上的意义.从法学上来说,民主便是为国家法律秩序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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