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死刑复核程序检察监督的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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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书建,干红光. 略论死刑复核程序检察监督的构造[J]. 中国司法, 2012, 0(3): 10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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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书建 干红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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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浙江宁波,315020 2.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浙江宁波,31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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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依法享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核,确认下级法院对被告人死刑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是否应发生法律效力的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司法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新中国建立之前,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这一制度就已经出现,它体现了国家慎用死刑的思想,对于正确适用死刑,一定程度上限制死刑的适用,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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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刑复核程序 检察监督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构造 人民法院 特别审判程序 司法制度 死刑核准权 |
Tentative Discussion on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of the Review Procedure of Death Penal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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