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社会与法理学的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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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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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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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对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整体法律现象进行研究的“法理学”,作为对本国各部门法学进行高度概括的“法理学”,因其知识结构和思维品质的特殊性,只能是工业革命的成果,而不可能是农业文明的产物。16、17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和随之而来席卷欧洲的工业革命,催生了各种人文思想、启蒙学说和一浪接一浪的政治变革。凡是理性的都是现实的。在工业文明取代农业文明的时代变革中,在科学与人文的浓浓氛围中,诞生了法学的“法学”———法理学。自从科学意义上的现代法理学诞生后,整个法学和法律制度、人类法治秩序都被提升到了一个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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