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监察专员制度对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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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俊. 欧洲监察专员制度对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的启示[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9,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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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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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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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不断扩张的行政权力对公民权利实际和可能的侵害,欧洲监察专员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我国信访制度在公民中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很高,但由于它并不是独立的监督机制,尚无法有效发挥在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方面的作用.借鉴欧洲监察专员制度,重新思考信访制度的改革方向,对于我国监督体系和公民权利救济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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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察专员制度 信访制度 改革 |
The System of Supervision Commissioner in Europ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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