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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交增值税与期末留抵税额的划分
引用本文:刘兴淼.多交增值税与期末留抵税额的划分[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11):57-57.
作者姓名:刘兴淼
作者单位:辽宁商贸职业学院,辽宁,沈阳,110161
摘    要:按现行的会计处理要求,企业多交增值税应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期末留抵税额表现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余额,不转出。由于多交增值税在转出之前与期末留抵税额一样,都表现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余额,加之增值税核算比较复杂,在实践操作中很容易将二者混淆,也不太容易划分。本文想做一点这方面的尝试。

关 键 词:应交增值税  税额  期末  应交税金  借方余额  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核算  会计处理
修稿时间:2007年7月11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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