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违反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探讨以《房地产管理法》为研究对象
引用本文:应秀良.违反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探讨以《房地产管理法》为研究对象[J].法律适用,2004(3).
作者姓名:应秀良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民法上,合同自由会受到法律的限制。这种限制,一方面来自于民法自身的直接规定及基本原则的限制,另一方面,来自于行政法的干预。一般而言,后一种限制不是通过行政法直接规定民事行为效力完成的,而是由民法规范“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行为无效”而实现的,其直接结果是当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