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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义主导量刑情节适用之提倡——兼与《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比较
作者姓名:王瑞君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威海264209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赔偿影响刑罚:理论基础、实证考察与重新规范研究”(12YJA82007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作为刑法中保障国民自由的原理,责任主义成为法治国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量刑中贯彻责任主义,采取的是先责任后预防的量刑步骤,相应地,量刑情节区分为责任刑情节和预防刑情节,责任是刑罚的上限.相比较而言,我国《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缺乏明确的原理支撑,对量刑步骤、量刑情节的适用顺序的规定,缺乏逻辑合理性,有必要予以修正.

关 键 词:责任主义  基准刑  预防刑  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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