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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的功能定位
引用本文:郭云忠.新刑事诉讼法的功能定位[J].中国检察官,2014(23).
作者姓名:郭云忠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基金项目: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实证研究”(11BFX11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国家检察官学院课题“新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规则实施中的重点问题研究”的子课题成果
摘    要:正同以往相比较,这次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许多历史性突破:第一,从立法方式的变化来看,从威权性立法转变为回应性立法,或者说是从传统人治模式转变为现代民主模式;第二,从立法步骤来看,更科学合理,大致经历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征求民意、审议通过等几个阶段;第三,从修正的内容来看,比较丰富多彩,包含了价值倡导、务实操作、初步探索等不同内容的条文。可能正是由于立法意识和立法技术的上述进步,使得新刑事诉讼法凸显了五个方面的功能:人权保障、权力配置、事实认定、纠纷解决、犯罪惩治。

关 键 词:刑事诉讼法  权力配置  功能定位  事实认定  回应性  立法方式  纠纷解决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和解  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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