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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微博之道
引用本文:张晓光.检察机关的微博之道[J].中国检察官,2014(17).
作者姓名:张晓光
作者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正在网络世界中,每一个微博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评论员。相较而言,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虽然具有公开性,但是仅能单向传播;QQ、MSN等即时通讯虽然能够双向互动,但是不能公开,而微博作为一种传播媒体,先天就具备公开和互动的特性,一条微博发出去,大家可以评论、可以收藏、可以转发、可以围观,流行语"围观改变中国"就源于此处。基于上述,就不难理解曹建明检察长为何要积极推进检察微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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