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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与对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影响
作者姓名:文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课题组  刘津慧  季文生  顾明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研究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
基金项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重点课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正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17个检察院试点检察官办案责任改革,要求在检察业务部门设立若干主任检察官,以主任检察官为基础组成办案组织,由主任检察官担任办案组织负责人,从而正式拉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序幕。就侦查监督工作而言,此项改革有利于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在司法实务中研究相应的解决对策。一、侦查监督部门现行办案组织形式的实践分析

关 键 词:侦查监督  司法规律  检察业务  审查逮捕  羁押期限  组织负责人  三级审批制  立案监督  职业保障  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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