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4]7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一种制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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