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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望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正>黔府函〔2015〕11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望谟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4〕12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望谟县新屯镇、石屯镇、纳夜镇、打尖乡、麻山乡、昂武乡、岜饶乡、坎边乡等8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新屯街道和石屯镇、麻山镇、边饶镇、昂武镇。新设置的新屯街道和石屯镇、麻山镇、边饶镇、昂武镇所辖地域分别如下:(一)新设置的新屯街道辖原新屯镇,办事处驻新屯村。(二)新设置的石屯镇辖原打尖乡、石屯镇,镇人民政府驻红星村。

关 键 词:石屯镇  黔府  新屯街道  岜饶乡  行政区划调整  麻山乡  望谟县  武镇  红星村  南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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