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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姓名:剧剑涛
作者单位:中共包头市委党校,内蒙古,包头,014030
摘    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却不允许受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这既不符合立法精神,又不符合保护人权的逻辑。因此,应当构建既符合刑事诉讼特点又与民法相协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关 键 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
文章编号:1009-8227[2005]9-0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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