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劳教“变法”箭在弦上
作者姓名:吴学安
摘    要:报载,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已实行近50年,老百姓习惯称劳教人员为“二劳改”,不久,这一称呼有望被一个新的称呼—“违法行为矫治对象”所取代。《违法行为矫治法》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2005年立法规划。按照《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规定,“劳动教养”这一称呼将被“违法行为矫治”所取代,“劳教所”也将更名为“违法行为矫治所”。这意味着在中国实行长达近50年的劳动教养制度正面临着巨大变革。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言而喻,劳动教养制度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现代法治…

关 键 词:劳动教养制度  中国  《违法行为矫治法》  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