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征农业税后村级经费保障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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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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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免征农业税后 ,原由农业税附加提供的村级经费改由财政补助。为确保免征农业税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需要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村级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原则免征农业税后 ,村级经费的来源主要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村级经费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县为单位 ,由财政按原农业税附加征收额安排村级经费补助 ,保持总规模不减。村与村之间原农业税附加不平衡所造成的村级经费悬殊问题 ,按“高调低补”办法进行调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将村级经费落实到位。县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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