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搞好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工作,是党的要求和当前形势的需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需要。因此,我认为,搞好监督工作尤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确立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体现,既复杂,又具体;既涉及人,又涉及事。因此,确立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显得特别重要。李鹏委员长1998年9月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指出"人大监督个案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发现问题,督促、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近几年,我们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一支持、二促进、三维护"。即支持司法机关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促进依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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