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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少年前科 传递司法温暖
作者姓名:姚建龙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
摘    要:最近,《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实施,规定封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等情形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事实上,在山东、上海、河北等地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就免除了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报告义务。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传统刑事司法观念进行了革新。

关 键 词:未成年人犯罪  封存  刑事诉讼法  刑法修正案  有期徒刑  新修订  实施办法  前科效应  司法观念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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