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发〔2006〕126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推进现代化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地质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地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我省地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地质工作(一)加强地质工作的重要意义。云南成矿地质条件优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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