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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治党中的党内法规保留原则
作者姓名:张小帅
作者单位: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研究部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属于党的制度体系中的高级形态。将法律保留原则引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之中形成的党内法规保留原则,对于加强党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四条首次规定了党内法规保留原则,并明确区分了党内法规的一般规范事项和保留事项。在党内法规的一般规范事项之中,只有党内法规能够对保留事项作出规定,对其余事项,党内法规和党的规范性文件均可作出规定,但应当以党内法规为主,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规定要遵循党内法规优先原则。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法准确表达其所欲表达之意,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第二款所规定的保留事项也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 键 词:依规治党  党的制度  党内法规保留原则  党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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