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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6亿元的“飞镖公司案”辩护
引用本文:成尉冰.为2.6亿元的“飞镖公司案”辩护[J].法治研究,2006(2):45-47.
作者姓名:成尉冰
作者单位: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
摘    要:“飞镖公司案”第一次引起轰动是在2004年4月至6月间。总部在深圳的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在广州、佛山、福州、厦门、重庆、成都等地的近10个分公司同时被各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各地经营场所的大批飞镖机被扣押,当时媒体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一片喊打声,广东频道在其网上称该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为传销“钉子户”被执法部门查处!

关 键 词:有限公司  飞镖  辩护  “钉子户”  科技发展  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  经营场所  执法部门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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