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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上岗 请戴好法律护身符
引用本文:辛祥.钟点工上岗 请戴好法律护身符[J].劳动保障世界,2008(5):38-39.
作者姓名:辛祥
摘    要:钟点工,用法律术语讲是非全日制用工。2003年5月30日,原劳动部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部门规章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相应规定;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突破原《劳动法》的局限,将非全日制用工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之内。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相比较,有共同点。

关 键 词:《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术语  钟点工  护身符  《劳动合同法》  上岗  法律保护范围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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