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两劳”释放人员专门机构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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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明清.建立管理“两劳”释放人员专门机构势在必行[J].法学,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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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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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梧州市“两劳”释放人员再犯率甚高,占青少年犯罪的19%。特别是恶性案件“两劳”释放人员简直是主角。据几个居委会主任反映,相当多的工厂不愿要“两劳”释放人员。就是办个个体摊档的营业执照,也有困难,他们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下,那些刚刚有悔改之意,但仍带着许多不良习气和不健康思想重新走向社会的人员,是较难通过主观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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