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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好女儿”张星南
作者姓名:任光莉
作者单位:《党员干部之友》编辑部
摘    要:“儿啊,妈临走前托你三件事:一是要把我的遗体捐献给国家的医学事业;二是我走后,你要继续资助东明县那个孩子,政府发给咱的抚恤金也要给那个孩子留着;三是想法找找东明县那边的领导,把孩子的户1:7问题解决了,没户口就没法考大学,孩子这辈子就给耽误了!”

关 键 词:女儿  医学事业  遗体捐献  东明县  孩子  抚恤金  国家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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