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规范村级资源管理 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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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文艺,王金平.肇东市:规范村级资源管理 切实维护农民利益[J].中国监察,20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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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文艺 王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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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村级资源管理缺乏有效监督约束机制,导致资源发包、资产变卖的不合理,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引发群众上访不断的问题,近年来,黑龙江省肇东市从制度建设和清理整顿两个方面入手,规范村级资源管理,防止了资源流失、非法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该市建立了村级资源四级联管长效机制。一是明确市、乡、村、组四级资源管理职责。村级资源发包和资产变卖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是村级资源管理的法定代表人,在村民代表与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负责资源的管理工作。市、乡两级主管部门对资源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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